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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心声

——中国儿童论坛小记
2001-04-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劲松 我有话说

4月6日至9日,全国妇联牵头,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英国救助儿童会、国际计划会等机构的支持下,中国儿童论坛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60名儿童,包括汉族、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彝族等13个民族,大家围绕着“我们拥有自己的权利”这个主题,就中国儿童的现状、未来等方面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我国政府执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制定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在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年9月联合国将在55届联大期间举行特别会议,就1990年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的后续行动进行审议;5月,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第五次儿童发展部长级磋商会议将在北京召开。4月23日在曼谷举行地区儿童论坛。本次论坛推选儿童代表将参加亚太地区部长级会议及联大特别会议。

这次儿童论坛以儿童为中心,采用参与式的方法,从确定议题到形成报告,从组织活动到推选代表,一切由儿童代表自己决定,成人在全过程中进行引导和帮助,这在国内是第一次。

通过讨论,儿童们认为学校、家庭、社会是儿童成长中最重要的三部分,并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学校教育,他们认为,教育制度、学校的环境、学生的卫生健康、困境儿童的待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地区性的差异。实施素质教育必须进行考试改革,同时要切实落实学生的减负。教师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要重视学生身体素质的发展,对日益突出的学生心理问题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应给予特别的关怀。

对家庭生活,儿童们认为家长对儿童成长过分控制和干预,应大力提倡开办家长学校,让家长学会与子女沟通,正面引导孩子直面一些敏感问题,要转变观念,不要给予孩子过高的期望,要放手让孩子发展他们喜欢的兴趣和特长。

对社会方面,孩子们认为,义务教育还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媒体未能为儿童提供足够的、优秀的精神食粮,社会对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机构不足。在积极立法的同时,政府应该加强贯彻落实的力度。让儿童有属于自己的影片、歌曲、书籍、频道等,并对新兴的事物如网络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全国妇联、教育部、民政部、外经贸部、卫生部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代表听取了儿童的讨论并与儿童进行了对话。会上,儿童们推选了李弋、金城、朱健帆、印旋四名代表,将参加4月在曼谷举行的地区儿童论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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